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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 |
代码 |
运价基础 |
旅客类型 |
退票费 |
定座 |
OPE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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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舱 |
F |
F100 |
散客 |
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均按票面价收取5%的退票费(婴儿不收取退票手续费,Y舱定座的儿童票收取5%退票手续费) |
可预定座位但只保留到航班起飞前24小时(五一、十一、春节期间随定随售) |
不允许 |
可以签转、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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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C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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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Y |
Y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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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B |
不得签转,起飞前可免费变更2次;航班起飞后更改每次收取票面价的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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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H |
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10%的退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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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
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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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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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L |
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20%的退票费。 |
可预定座位但只保留到航班起飞前72小时(五一、十一、春节期间随定随售) |
不允许 |
不得签转,航班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更改收取票面价的5%;航班起飞后更改每次收取票面价的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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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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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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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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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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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E |
随订随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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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
U |
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50%的退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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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Y30% |
不得签转,无论起飞前或起飞后均不允许变更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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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
Y50% |
无成人陪伴儿 童 |
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均按票面价收取5%的退票费 |
随订随售 |
不得签转 不得变更(干线航班设置5个座位/班,支线航班设置2个座位/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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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
YZZLC |
中转联程 |
按照票面价占旅程各段全价之和的折扣比例,5.2折(含)以上按照相应折扣舱位规定退票;5.2折以下中转联程航班起飞前后均收取票面的50% |
随订随售 |
不得签转,航班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更改收取票面价的20%。起飞后更改每次收取票面价的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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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YG |
团队 |
5.2折以上(含)按相应折扣舱位规定办理;5.2折以下且3折以上(含)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50%的退票费。3折以下无论何时提出退票,只退还机场建设费及燃油税 |
提前三天出票 |
不得签转 不得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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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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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职工优惠票、免票 公务票、宾客票 |
职工免票,宾客优惠票退票只退机建和燃油附加费 |
机场侯补 |
允许 |
不得签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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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免票 |
随订随售 或机场侯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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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 Z J |
YT |
特价票 |
5.2折(含)以上按照相应折扣舱位规定办理;5.2折以下且3折以上(含)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50%的退票费;3折以下无论何时提出退票,只退还机场建设费及燃油税。 |
随定随售 |
不允许 |
不得签转,5.2折(含)以上按照相应折扣舱位规定变更,5.2折以下舱位无论起飞前或起飞后均不允许变更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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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北京 |
1. 由我司航班收益室按市场部下发的销售政策,视航班销售情况随时调整舱位,严禁开放低于销售政策规定价格的舱位。
2. 代理人、旅行社必须严格按航班开放的舱位进行订座并按其订座舱位对应的价格填开客票,严禁高舱低占、弄虚作假,否则一律按《关于再次重申高舱低占处罚规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特殊旅客不得在Y舱以下子舱位订座;VIP/CIP在Y舱以下子舱位订座时仍可按我司规定为其办理VIP/CIP申报及服务手续。
4. 一张客票来回程、联程航班子舱位可混合使用,使用条件按照相应的舱位等级执行。
5. 未作特别规定的按照《奥凯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奥凯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执行。
6. 销售单位出售明折明扣票价客票时,必须事先向旅客说明相关使用条件,避免发生投诉。
各舱位价格为明折明扣,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票款个位四舍五入,具体价格以电脑中公布的票价为准。
1、定座:8折(含)以上舱位可预先定座,但需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出票(五一、十一、春节期间随定随售);8折以下6折以上(含)舱位可预先定座,但需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出票(五一、十一、春节期间随定随售);6折以下舱位随定随售。
2、军残、警残优惠票在F、Y舱订座,享受对应舱位五折优惠,原则上提前3天出票。
3、教师在L舱定座、享受7.6折优惠;学生在X舱订座、享受6折优惠,原则上提前3天出票。
4、团队在G舱定座,原则上提前3天出票。
5、V舱只可填开本票,除特殊原因经领导批准后才可以使用电子客票。
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系统ETDZ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与相关航空公司有销售签转协议的航线F、C、Y舱客票及儿童、婴儿票价客票允许签转,不收取费用。其它各类优惠票(含团队票)、免票不得签转。
子舱位变更及升舱差额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在原出票地或我司直属售票处、合办售票处(无营业部直属售票处地区)办理。
1)使用8折以上(含)舱位票价、奥凯往返程、缺口程的回程客票、儿童、婴儿票价的客票,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两次,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的5%; 起飞后变更日期每次均收取票面价5%的手续费。
2) 使用8折以下子舱位散客优惠票价的客票航班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5%的变更费;航班起飞后每次变更均收取票面价5%的手续费。
3) 中转舱位起飞前可以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收取票面的20%;起飞后变更每次均收取票面价20%的手续费。
4)特价舱位5.2折及5.2折以上按照明折明扣实际标准进行变更,5.2折以下舱位无论起飞前或起飞后均不允许变更日期。
1)允许高舱位改低舱位,但差额不退。
2)低舱位改高舱位,补收实际舱位差额。将原客票全退,重新购买升舱后的电子客票。并填写退票单,将已退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和新出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附后。
3)如客票更改航班、日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只收舱位差价,不收变更费。
1)电子客票升舱(包括子舱位的更改、提高),需要将电子客票换开成纸票,纸票付款金额为升舱的差价,并将纸票交予旅客,或将原客票全退,重新购买。
2)如客票更改航班、日期与升舱同时进行,只收舱位差价,不收变更费、退票费及工本费。
头等舱变更至Y舱及Y舱以下子舱位按自愿退票处理。
代理人售出的电子客票中旅客姓名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个别字偏旁差错、英文名的个别字母出错需要变更的,需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提出,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另出新票。营业部或机场候补柜台等奥凯直属售票处售出的客票可以进行更改。
1、团队客票不得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2、团队变更旅客姓名。
1)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个别字偏旁差错、英文名的个别字母出错需要变更的,需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提出,按非自愿退票处理,重新换开客票不收取工本费。
2)团队客票不得换人,如需换人按照电脑开放舱位重新购买。
1、散客客票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9.2折(含)以上子舱位客票、儿童按票面价收取5%的退票费(婴儿不收取退票手续费);8折(含)以上子舱位按票面价收取10%的退票费;5.6折(含)以上子舱位按票面价收取20%的退票费;5.6折以下子舱位按票面价收取50%的退票费。
2、教师、学生优惠票按第1条舱位退票规定办理。
3、在F、Y舱订座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不收取退票费。
4、团队票、中转联程客票、旅游套票5.2折(含)以上按照相应折扣舱位规定操作;5.2折以下3折(含)以上无论起飞前会起飞后均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3折以下无论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只退还机场建设费和燃油税。
1、因天气、突发事件、航路等非奥凯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如我司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可免费变更航班。
2、客票上的经济舱舱位票价低于后续航班中开放的舱位,售票员可直接联系收益室K位变更。
3、旅客非自愿退票在始发地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但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均不收取退票费。
1)票价按定座终端中奥凯公布的票价类别要求填写。
2)明折明扣客票“签注”栏按订座舱位对应的限制条件打印“不得签转”。
3)在填开散客优惠票时,必须在客票的“票价等级/客票类别”栏填写适用票价及舱位对应的运价基础+散客代码S。例旅客购买的折优惠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应打印YB60S;其它舱位以此类推。教师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应打印YB76DT;学生应打印YB60SD;军残应打印F/YB50DFMM;警残应打印F/YB50DFPP;中转联程票应打印YZZLC。
4)团队必须在同一记录编号中订座,客票连号填开,不得跳号,并注明团队代码“GV+团队人数”;30人以上团队在出票时,可使用SP指令进行分离并在分离后的PNR的RMK栏注明“与*****记录编号系同一团”,出票规定不变。
5)中转联程客票、旅游套票、无人陪伴儿童、免票、宾客优惠票、公务票及内部职工优惠票、免票的客票填开按已下发的相关规定操作。
6)如客票上舱位与对应票价不符,出票单位应补齐差价;儿童票漏打CHD出票单位应补齐差价,出票单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旅客的儿童身份的除外。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由于丢失、被盗、被抢造成丢失,即为电子客票行程单(发票)遗失,因为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并不影响旅客正常登机,而且在中航信系统只能打印一次,所以我司不负责重新打印旅客行程单。
1、客票或逾重行李票的作废只限于由于航段、票价、舱位、航班号、承运人、旅客姓名、费率、计费重量的错开、错行使客票或逾重行李票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根据我司与代理人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中的有关条款,每100张客票只允许作废3张,超出此标准按20元/张收取工本费。
2、票证作废必须保持票联齐全,并在票证右上角打孔。
3、已经正确填开票证,会计联(结算联)、出票人联已撕下的客票、逾重行李票如票联齐全出票当日可按作废票处理。
4、严禁以下票证作废行为:
1)作为误机处理的客票;
2)各票联信息(票号、航段、票价、航班号、旅客姓名)不一致的客票;
3)已经签注申退时间的客票;
4)已经乘机的客票;
5)已经承运的逾重行李票;
6)不完整的客票、逾重行李票。
根据属地化原则由管辖营业部负责通知不正常航班电子客票旅客。
1、非自愿签转
奥凯电子商务柜台工作人员首先向机场人员查询,确认航班不正常后,根据旅客需求办理签转手续。签转流程如下:
1)回收旅客手中持有的不正常航班的登机牌;
2)将旅客的记录从离港系统的原航班中删除;
3)退回旅客行李;
4)将电子客票记录直接更改,并检查SSR:TKNE是否正常。
5)通知总控室换开的情况。
2、非自愿变更
奥凯候补柜台工作人员首先向机场人员查询,确认航班不正常后,方可变更至奥凯其他航班:
1)回收旅客手中持有的不正常航班的登机牌;
2)将旅客的记录从离港系统的原航班中删除;
3)退回旅客行李;
4)将电子客票记录直接更改,并检查SSR:TKNE是否正常。
3、非自愿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