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国内与国际联程航线机票/酒店服务产品(THC07D2I—003)
有效期2011.3.25-----2011.10.27
一、产品内容:
根据国航销售价格手册IMX0C07-001及其《国内经济舱单程比例票价》组合使用的国内与国际联程航线,若从国内始发经北京、上海、成都乘坐国航国际、地区航班的联程旅客(按照手册中的舱位规定),国航可免费提供北京、上海、成都一晚酒店住宿(含次日早餐及机场与酒店间的接送)。
二、适用范围:
国内始发的国内航线与国际、地区航线组合的联程航线(国航实际承运)。
三、销售范围:中国大陆
四、使用规则:
国内始发的国内与国际、地区航线联程
——北京中转:由北京国航宾馆负责提供接送及酒店客房,操作细则见附件一。
——上海中转:由上海思绎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虹桥、浦东机场)接送并联系其签约酒店提供客房,操作细则见附件二。
——成都中转:由成都巨龙宾馆负责提供接送及酒店客房,操作细则见附件三。
五、使用条件:
1.本产品使用《中转服务凭证》——VOUCHER作为酒店住宿凭证,按国航销售价格手册IMX0C07-001及其《国内经济舱单程比例票价》规定填开客票的同时填开VOUCHER,并单独制作销售报告,且在销售报告备注栏内标注“机票/酒店服务产品”字样及VOUCHER号码。
2.本产品是在国内与国际联程价格的基础上为旅客提供一晚免费住宿,凡有关机票改期、退票等规定请参照相应国航销售价格手册IMX0C07-001及其《国内经济舱单程比例票价》使用条件执行,酒店方面不收取此类费用,但需在变更后及时通知其变更情况,具体操作规则请参见本产品相关附件。
3.使用本产品时必须在客票FORM OF PAYMENT栏内加注VOUCHER号码,其它出票规定按国航销售价格手册IMX0C07-001及其《国内经济舱单程比例票价》的相关规定执行。
4.由于本产品为旅客提供免费住宿,因此旅客必须同时持机票及VOUCHER办理酒店住宿,如旅客成行而未享受住宿则VOUCHER失效,不得持VOUCHER单独退取酒店费用。
5.销售单位必须按时将VOUCHER的财务联及客票的复印件订在一起上交国航财务部门。